4月28日,县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先后向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的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统计局、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等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问题和意见建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生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耀明分别代表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席并讲话,对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学军在县委书记办公会上听取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巡察组对每个单位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原汁原味全面反馈。各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梳理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限时对账销号;二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于一些机制方面的问题,要从制度建设上查漏洞补缺口,提高治理效能,推动本部门(单位)健康稳定发展;三要持续转作风促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将巡察整改与当前的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全县重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立足岗位一手抓巡察整改,一手要将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牢牢抓在手中,尤其帮扶责任人要持续加力,用力用心用情帮扶困难群众,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